商品銷售分析 - 新增組合商品毛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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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合主商品成本
顧客將組合商品加入購物車或進行結帳時,系統會依照各子商品的單位成本及數量,自動加總組合主商品的成本。
計算公式:
組合主商品成本=各子商品「單位成本 × 數量」的加總
計算範例
某組合商品包含以下商品:
- 子商品 A:單位成本 100 元,數量 2 件
- 子商品 B:單位成本 50 元,數量 1 件
組合主商品成本為:100 × 2+50 × 1=250 元。
系統將以 250 元作為此組合主商品的成本,並據此計算毛利。
註:一般商品仍沿用原有的成本計算方式,不受本次調整影響。
組合商品顯示方式
為避免組合主商品與子商品重複列入銷售數據,商品銷售分析報表及匯出檔案將調整為:
- 組合商品一律顯示主商品資料。
- 不顯示組合商品內的子商品資料。
- 組合商品毛利依各子商品的成本加總計算。
- 移除原有的子商品毛利計算。
透過上述調整,可避免同一筆組合商品銷售被重複計算,使銷售數量、成本及毛利資料更加準確。

新增一般商品
於後台編輯訂單商品時,系統會將商品成本一併儲存。若在訂單中新增一般商品,系統會以新增當下的商品成本,作為該筆訂單商品的成本。
新增或更新組合商品
若新增或更新的商品為組合主商品,系統會依照各子商品的成本及數量,自動重新計算主商品成本。
當顧客購買多個組合商品時,系統會先加總所有子商品成本,再依照組合主商品的購買數量,換算為主商品的單位成本。

計算公式:
組合主商品單位成本=子商品成本總額 ÷ 組合主商品購買數量
如此一來,即使透過後台編輯訂單,組合商品仍能保留正確的成本資料,並反映於後續的商品銷售與毛利分析中。
小提醒:請先確認各子商品皆已填寫正確成本,以免影響組合商品的成本及毛利計算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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